为合理配置利用医疗资源,构建分工合理、协作顺畅的医疗服务体系,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5] 70 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82 号)、《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府办字(2017)325 号)等文件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
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优化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基层整体服务能力、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任务
(-)着力构建健全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1.认真落实三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按照功能定位实行合理的分类考核,健全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建立绩效评价、财政投入与激励约束相统一的制度。要重点提高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治能力,有序将普通门诊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分流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到基层就诊。
2.着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能力。通过医疗联合体、三级医院接管基层医院、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主治及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者出诊、巡诊,共享优质资源,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
3.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长期稳定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机制,发挥三级医院传帮带作用,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技术骨干。
5.整合推进医联体内医疗资源共享。积极推进医联体医学影像中心、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病理中心等建设。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实现医联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二)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1.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重点发挥在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促进普通门诊向专科化方向发展,同时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运行效率。
2.建立健全双向转诊机制。
(1)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基层医疗机构需要转出的疑难杂症、急危重患者优先转至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优先接收基层医疗机构转诊患者为其进行诊治和住院,尽量于24小时内为患者安排床位。
(2)根据患者意愿,将基层医疗机构上转的内科轻症病例、外科部分术后康复等基层医疗机构转诊患者转回基层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回转患者信息,做好回转患者的接诊准备。
(3)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接诊科室根据需要跟踪回转基层医疗机构患者的后续治疗,与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充分沟通,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应主动与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患者转出科室加强联系,保障患者治疗质量的连贯性和延续性。
三、职责
医院职责:
1.负责向各县、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居民等推荐医院专家,承担社区医疗顾问。
2.负责接诊各县、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各县、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将病人转我院急诊,以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相关科室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
4.根据病情,医院认定确能转回基层医疗机构的病人,转出科室把关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负责这项工作,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定期召开县、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医疗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随时完善县、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工作。
6.结合会诊中的常见问题组织专家讲座、义诊、技术指导。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站职责:
1.负责向转诊病人针对性推荐专家。
2.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生要认真填写转诊单。
3.接诊上级医院转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站的病人,并及时与医院医生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有责任随时反馈医院专家的服务情况、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5.与医院联合对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四、双向转诊
(一)双向转诊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难以实施有效的救治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双向转诊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3.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三)双向转诊流程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我院急诊科或相关科室。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3.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医院各科室应及时将病人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五、加强管理与监督
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口帮扶工作的督促指导,并纳入绩效考核。
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
2024年3月1日
附件1
双向转诊协议书
甲方: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
乙方: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联系,提高基层(社区)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体现分级诊治的原则,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按照双向转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双向转诊协作关系。为了规范各自行为,现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l.成立双向转诊服务机构,制定具体双向转诊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设立专线电话8229000/8288120,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2.对基层(社区)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及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急诊,对转入病人提供预约门诊检查、组织会诊及协调处理住院事宜等服务;
3.对基层(社区)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手术。对基层(社区)转诊来的患者无特殊情况不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实行“一单通”等资源共享,根据病情合理检查;
4.对基层(社区)提供及时的会诊或急会诊,协助基层(社区)处理疑难病症。免费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咨询,义务对基层(社区)医生进行培训。采取长期进修或短期培训的方式,免费为基层(社区)培训业务骨干(时间3-6月);
5.将本单位简况、特色、知名专家特长、大型设备拥有情况及优惠政策编辑印成册,发至基层(社区)医生手中,方便基层(社区)医生转诊。积极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有些检验项目,患者前往医院又有困难的,乙方可按要求留取标本,送往甲方进行检验;
6.甲方定期组织医疗专家去乙方协助工作,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7.对康复期、诊断明确且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转回基层(社区),下转病人时,填写《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与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下转单》,向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患者治疗评估和诊断、预后、辅助检查,转回基层(社区)后续的治疗、康复方案及诊治医生名、联系方式等材料,提供后续治疗和康复的业务指导以及必要的跟踪服务,加盖公章(或诊断专用章)后转回原基层(社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
二、乙方(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责任:
1.社区医生应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协助或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及时将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避免患者盲目选择和减少医疗开支;
2.乙方上转病人时填写《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双向转诊上转单》,简要注明初步诊断、患者的病史及诊治情况、转诊原因等情况,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3.乙方在开展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凡遇危、急、难、重症病人,不宜在乙方处诊治时,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转送到甲方诊治或请甲方会诊;
4.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乙方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5.乙方限于功能定位和医疗条件而不能开展的诊疗、检查项目,应优先介绍患者来甲方处诊疗和检查;
6.甲方对乙方转送的急、危、重病人,应及时组织会诊处理,开通“绿色通道”,为病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7.乙方发生医疗纠纷时,应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尽力提供技术上的帮助,协助乙方。
8.对上级医院转回下级医院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的患者,做好相关衔接工作。要逐步扩大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率,并实行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三、未尽事宜随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五、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