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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建立农村公卫服务督查机制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1-10 21:23点击数:

    江西省日前下发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建立县级业务主管单位包片、工作人员包乡和乡级人员包村的责任制,建立县级综合督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县级业务主管单位指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镇卫生院考核村卫生室每月不少于1次的督查机制。

  该省下达了3966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专项补助经费,全省80个县(市)的农村居民可以免费享受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0/份,健康教育1/人,预防接种3元/剂次,传染病防治1.5元/人,儿童保健105/人,孕产妇保健92/人,65岁以上老年人保健87/人,高血压病管理88/人,糖尿病管理88/人,重症精神疾病管理40/人。该省允许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补助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项目补助标准。

  该省规定,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实行“当年全额预拨、次年考核结算,专款专用、多退少补”的管理原则,主要用于弥补人工、耗材及公共卫生服务应分摊的必要的公共经费等成本,人工成本包括工资及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经费只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按照21的比例在二者间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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