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货商:
经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17年12月31日前未付款的发票请于2021年7月16日前到设备科处理,逾期不予受理。
设备科
2021年6月17日
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2009-2017®版权所有 赣ICP备14006013号-1 卫生厅审核编号:赣卫网审〔2014〕